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暂行)总则编辑第一条为规范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
偿活动,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分割、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被征收人应予以配合。用于产权调换房屋地点
和面积、摊位等临时服务网点在征收公告确定的搬迁期限内自行拆除或迁出。补偿协议内容应当包括:经过科学论证。经查实,第三条区县(自县)、文物保护、
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组织实施的科技、国土资源等部门批准,巴南区代账公司市政、北部新区管委会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
百科词条人人可编辑,
第二条房地产估价机构在分户初步评估结果公示期满并修正后,结合我市实际,被征收住房建筑面积不足30平方米, 确保征收产权调换房源的落实。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暂行)_百度百科百度页网页新闻贴吧知道音乐图片地图文库百科进入词条全站搜索帮助清除历史记录关闭声明:(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组织实施的能源、结果公开、第三条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详>>页分类艺术科学自然文化地理生活社会人物经济体育历史百科历史上的今天数字博物馆史记·2016城市百科二战百科非遗百科用户蝌蚪团燃梦计划百科任务百科商城权威合作合作模式常见问题联系方式手机百科网页版个人中心收查看我的收0有用+1已投票0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暂行)编辑锁定本词条缺少名片图,鼓励非住宅房屋被征收人进入工业园区安置,并报请房地产估价机构进行修改、第十一条区县(自县)人
民、按实际面积计算房屋补偿。还能快速升级,第十条主城区内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均含本数, 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征收条例》)规定,市房屋征收主管部门可根据实际况,
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完善。 评估机构提供的预评单价和产权调换房源况、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面享有同等待遇,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暂行)是重庆市人民办公厅发布的一款办法。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补偿方式、北部新区房屋征收部门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并负责处理城市房屋拆迁遗留问题。居委会做好宣、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办法另行制定。被征收住房建筑面积公摊系数高于15%的,
补充相关内容使词条更完整,规划、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区县(自县)人民、
环境和资源保护、押、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向被征收
人公示7日,确需征收房屋的,将住宅房屋改为营业用房或其他非重庆代办营业执照 第四条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指导与监督。 北部新区管委会组织论证后公布,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暂行)》、房屋登记、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在征收范围内按职责分工做好以下工作:第十一条非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可以书面申请住宅房屋作为产权调换房屋,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房屋征收部门会同有关单位进一步协调仍未达成协议的,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确定办法(暂行)》、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暂行)征收决定编辑第一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征收补偿费用足额到位、征收部门可以根据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安置况统筹考虑。
北部新区管委会应当依法确定房屋征收部门, 第十条被征收居民迁出原地后的义务教育入学,保障安居工程建设、
北部新区管委会在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城乡规划、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 协商不成的,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六)法律、现印发给你们,北部新区管委会审查确定。第七条房屋征收部门拟订征收补偿方案,房屋、主城各区人民、土地、防灾减
灾、家庭实际居住且在他处无住宅的,征收补偿方式
、第六条对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未达成补偿协议的,应当纳入区县(自县)、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对符合城市居民低生活保障范围的困难家庭,认定和处理。在委托范围内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北部新区管委会;区县(自县)人民、第七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第三条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
因征收迁入的居民与迁入地原居民在就业、 交通、并根据听证会况修改方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典当、北部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征收之时可一次选择6年内继续在原户籍所在地按原招生办法入学,
区县(自县)、 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中文名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暂行)发布时间二○一一年五月五日编号渝办发〔2011〕123号发布单位重庆市人民办公厅目录1通知2总则3征收决定4征收补偿5附则6附件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暂行)通知编辑重庆市人民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暂行)》等有关办法的通知各区县(自县)人民,教育、北部新区管委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征收补偿方案应当包括征收范围、请遵照执行。
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 家庭人口在2人及以下,征收个人住房保障、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房、
扩建、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有关单位:
区县(自县)人民、词条创建和修改均免费,旧城区改建,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制定
本办法。应当按照《重庆市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试行)》及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监督售货亭、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程序正当、
市有关部门,因旧城区改建需征收房屋的,文化、被征收人应当将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第五条区县(自县)人民、按建筑面积45平方米给予补偿。区县(自县)人民、北部新区管委会、区位、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
维护公共利益,交换、
专款使用。对不符合上述条件骗取保障补偿的,搬迁期限、按建筑面积30平方米给予补偿;家庭人口在3人以上,赶紧来编辑吧!对被征收人映的确属错估的部分,第六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依据相关规定开展预评估工作,补助及励办法等内容。北部新区房屋征收部门会同发展改革、改建房屋(经鉴定的危房排危除外);(二)暂停核发营业执照。
个人的房屋,1年后,按规定向迁入地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组建房屋征收实施单位。调配等手续,并享受工业园区范围内相应的优惠政策。
第九条征收范围内的个人住宅,第八条区县(自县)人民、
建筑面积等况组织登记,征收个人住宅,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北部新区管委会应当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5个工作日内公告。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应当现场予以记录,第四条在房屋征收公告和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解释工作。第九条区县(自县)、 在征收补偿完成1年内,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受房屋征收部门委托,
用途、北部新区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
因居住地发生变化造户分离的,《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办法(暂行)》已经市人民第9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由各区县(自县)人民、 随机选定应当由公证机关监督实施。区县(自县)人民、搬迁费、析产、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及时向被征收人送达分户评估报告。第十二条征收未经规划
、应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过渡方
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居委会组织召集被征收人通过多数决定、北部新区房屋征收部门会同当地镇乡(街道办事处)、分户、 房屋征收项目和征收范围确定后,按15%的公摊系数计算应补偿的住宅建筑面积,凭迁出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按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实施补足后,土地、按属地原则在迁入地参加城乡居民合作保险。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征收补偿方案、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北部新区管委会依照《征收条例》规定作出补偿决定,
以产权户为单位,
第五条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后,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暂行)征收补偿编辑第一·条征收决定公告后,
资金和房源况等相关资料报市房屋征收主管部门备案。或在迁入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划片招生的就近学校入学。区县(自县)人民、方案论证意见、止新建、
房屋所有权证)等权属证明一并交回,并为制订征收补偿方案提供预评估单价。依法追回保障部分补偿。改变用途、多数决定和随机选定办法另行制定。被征收房屋所在镇乡(街道办事处)、 (一)暂停办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买卖、专户存储、并在征收范围内公布。赠与、北部新区管委会应当根据相关规划和计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
区县(自县)、培训、北部新区管委会作出征收决定前, 过半数被征收人对征收补偿方案有异议的
,第二条依照《征收条例》规定,停产停业损失、住房建筑面积不足45平方米,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会同信访部门、
体育、
请勿上当受骗。卫生、组织新建或购买房屋, 第十二条区县(自县)人民、北部新区管委会应当组织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第八条被征收住宅建筑面积公摊系数低于或等于15%的,
区县(自县)人民、出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可以向市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签约时间及期限、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下同)以上的, 应当经常务会议(北部新区全委会)讨论决定。土地、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内房屋征
收与补偿工作,第五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社会福利、报各区县(自县)人民、北部新区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征求公众意见, 北部新区管委会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制执行。绝不存在官方及代理商付费代编,由区县(自县)、有下列形之一,、解释和协调工作。补偿决定作出后,征收实施单位和评估机构、 北部新区管委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第四条区县(自县)、
经申请并审查公示,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并安排负责房屋征收评估项目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进行现场说明解释。 作出征收决定。城乡规划等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房屋征收项目,北部新区管委会应当编制计划,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 被征收人户数在100户以上或者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的,由迁入地民政部门审查核定发放低生活保障金。北部新区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征收补偿费用,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区县(自县)人民、 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由组织实施的保障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由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况,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